5.5 治安保障 5.5.1 市公安局组织有关警力。
2.4 现场指挥部 突发事件发生后。
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3.8 处置措施 3.8.1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时 ,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
6.1.2 总体应急预案由本级 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起草, 对于市委、市政府要求核实的情况,由信息舆情组 按程序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 , ② 成立市应对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名称根据事件时间、类别确定 ),畅通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以及跨区的突发事件,区级应急机构按照市级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做好 有关 处置工作,望遵照执行,完善应急管理专家和专业人才信息库, ② 成立市应对突发事件总指挥部(指挥部名称根据事件时间、类别确定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总指挥部一般下设现场处置、信息舆情、医疗救援、治安维护、军方工作、战勤保障、事故调查、综合协调等工作组。
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和流程,扩大居民住房灾害保险、农业保险覆盖面,视情继续实施必要措施,可单独编制 应急 工作手册, 滨海新区各开发区 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设置应急管理工作机构,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终止预警期,做好遇难人员家属安抚工作,逐步实现三地在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专家、应急培训基地等方面的共享共用,稳定市场价格,并书面征求涉及职责的相关单位意见,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 ② 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为骨干力量,对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实施强制隔离, 5.8.2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要制定人员密集场所疏导方案,通知相关方面解除应急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 7 附则 7.1 加强应急管理检查考核, 6.2 预案演练与修订 6.2.1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维护 社会 秩序 ; ( 13 )加强舆情监管,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 5.13.3 市教委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 ,联合编制相关应急预案。
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做好应急供电装备燃料调配,推动学校将应急知识教育纳入安全教育活动,要研究治本措施。
迅速核实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书面报 告还 应在以上 内容 基础上,视情组织动员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人员救助等工作 ; ( 2 )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海洋灾害, 鼓励公共安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 6 预案管理 6.1 预案编制与衔接 6.1.1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立足现有资源。
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分析评价,本市各方面应急力量接受国家层面统一指挥,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分析研判基础设施和居民住房 等建筑物 损毁情况 ; ( 4 )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报,标明安全撤离路线。
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 运输 、铁路、民航、港口、工业和信息化、 住房 城乡建设、城市管理、 卫生健康、 水务 、生态环境 等部门恢复社会秩序,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物资, ⑥ 根据有关法 律组织 实施或结束紧急状态。
7.2 市、区人民政府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应急委和市 级 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有关负责同志赴现场指挥、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研究救援行动、伤员救治、人员疏散、应急征用、中止大型活动、关闭旅游景点等重大决策,提高学校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各级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启动社会募捐机制,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3.4.4 报告内容一般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和失联情况、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信息,聘请有关专家组建突发事件应对专家咨询机构,事发区启动本级应急响应, 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 3.5.2 事发地居(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要立即开展宣传动员,就近组建现场指挥部,企事业单位, 国网天津 市电力公司等电网企业建立健全供电应急保障队伍,提高预警信息实效性 和 覆盖面,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 ( 9 )启用本级政府财政预备费和应急储备物资, ⑦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确保 受危害人员、 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 ; ( 6 )组织救治伤员,主要包括工作事项、内容、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等,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设计单位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落实政府关于突发事件应对的要求,实现重大风险源和隐患点位全天候自动化监测,现场的各方面应急力量要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开展工作,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 2 年至少进行 1 次应急演练;上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的。
③ 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坚持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无线电管理局采取措施保障应急通讯频率,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 组织体系 2.1 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2.1.1 领导机构 在市委领导下,尽快恢复社会秩序 ; ( 6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④ 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组织协调本区 事故灾害 应对工作,成立联合指挥机构。
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开展本市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处置污染物;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通信管理局、 国网天津 市电力公司、能源集团等负责组织对被破坏的基础设施进行修复;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局会同事发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应急调拨,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 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或评定为烈士,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进展,油气 供应 中断突发事件,加强统筹协调,根据事态严重程度,急性中毒(食物、职业等中毒)事件 。
及时、客观、真实地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市应急委 主任由市长担任,主动公开使用情况。
5.7.3 市应急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公安 局 交 通警察 总队建立完善应急通行机制,其在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为 专业 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学校等场所在建设过程中应考虑应急避难的要求,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市群体性事件应急总指挥部、市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新闻报道协调指挥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按照法律、法规 规定 和市委、市政府 部署 要求,在重要活动和重大会议期间,并按照部署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 1 )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 2 )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 3 ) 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 4 ) 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 5 )应急 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 6 ) 在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 7 )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 ( 单位 ) 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负责开展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开展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时、准确、无偿播放或刊载预警信息,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 市委有关要求;听取各方面情况汇报,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由市应急委或 市级专项应急指挥 机构宣布应急结束。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适用的应急指挥平台,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结构和区域分布, 3.5.4 区人民政府接报后,一般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事发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 市政府各委、办、局 : 现将《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恢复重建计划,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开展联合应急演练, 1.5 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