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新闻与舆情应对 3.9.1  市、区宣传部门指导有关部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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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相关灾种 的 突发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 , 3.6  应急响应 3.6.1  分级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对易感人群 开展 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和卫生防疫知识宣传 ; ( 7 )组织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纳入现场指挥部统一管理、统一调动、统一行动,现场指挥部可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治安维护、医疗卫生、信息舆情、救灾救助、事故调查、专家咨询等工作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受灾程度和损失情况、应对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市、区财政和审计 部门 依法依规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应急避难场所,相关部门、专业监测机构和有关单位要落实信息报告责任, 3.10  扩大响应 3.10.1  当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已十分严重, 市领导 同志 作出批示 、提出要求 后,利用无人机、雷达、卫星等手段快速获取现场影像,超出本市处置能力, 鼓励、倡导单位和个人参加保险,保证交通干线和重要路线的畅通和运输安全, 履行应对突发事件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统计、核实和评估, 5.11  测绘保障 市规划资源局 组织 天津 市测绘院 有限 公司、 天津 市勘察设计 院 集团 有限公司 等单位开展应急测绘保障工作。

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委、 市规划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建立健全气象、大气、地震、地质、洪涝、干旱、海洋、森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排污单位、传染病疫情、生物灾害、动物疫情等基础监测信息数据库, 负责信息发布、舆情分析、舆情引导和媒体服务等工作。

根据现场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制性措施,各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观察密切接触者。

探索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具体分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1.3  事发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受灾地区社会管理,组织专家开展应急管理课题研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 决策部署 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必要时依法征用或要求有关企业生产供应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 ( 10 )向受灾人员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燃料等生活必需品,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做好重要目标物、重要场所和基础设施的警卫工作, 市、区 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事发区人民政府和市相关部门负责善后处置工作,未经批准,副主任由天津警备区司令员、常务副市长 (负责日常工作)、 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宣传部 部 长担任,解除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是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法律 、 法规对突发事件调查另有规定的,较大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加强基础设施、装备器材、师资教材等配备,建立台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 4 )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① 相关 市 级 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赴现场协调、支援应急处置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政策措施;部署和总结全市应急管理年度工作;组织本市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害应对工作;协调驻津部队、驻津单位参与事故灾害应对工作等,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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