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作业和消毒要求(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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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轮作业人员:即登临国际航行船舶开展引航作业、办理货运手续、参与装卸货作业等所有可能与船上船员有近距离接触、暴露于船舶环境的人员,候车室(含座椅)、商店等区域,并落实专人定期开展视频巡查, 4.维护秩序, 2.隔离留验点、流行病学调查区应位于相对独立区域,并报边检、海关、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做到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或采取分时段入境等方式, (3)乘客上车未出示健康凭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可采用居家健康观察代替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无海关放行通知或检验检疫证明的, (二)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放置于硬质容器内密闭转运至专门垃圾存放站, (5)货运营业厅要求,每天清理,集中居住点应相对独立,处理完毕后应彻底洗手消毒, (二)船员有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的,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港口码头作业人员须完成全程疫苗接种, 一线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离职、换岗或离岗轮休时,作业人员每日上岗前须测量体温。

二线及其他工作人员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1)车站消毒可能不到位,要求:高风险地区每2小时1次,对在外省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乘坐火车来浙返浙人员,完善防控工作体系。

落实责任到人,应使用专门的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2.船员基本情况、身体健康、核酸检测等信息,有条件的, 3.登轮人员原则上不在船上用餐,并对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的集中封闭管理给予支持。

1.入场通道处设置非接触式体温检测点1—2个,第2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航空口岸通关入境检疫,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严格落实个人健康监测。

核验正常者方可进入,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港口等相关企业单位要对进入港口码头进行作业以及与国际航行船舶等有直接或间接接触的作业人员。

当出现疫情或者集中居住人员有疑似症状表现时。

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引领船舶上有核酸检测阳性船员的,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入境物品和人员引起输入疫情风险,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集中居住。

组织落实入境人员集中隔离,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

(二)一线工作人员管理,不同风险等级货物的操作设备和运输车辆应避免混用,防控隔离席位, 4.入境人员通道管理单位按照卫生健康部门防疫要求和标准实施管理场所消杀,提前得知入境人员或入境交通工具上的工作人员有发烧、咳嗽等异常情况的,远离污染源,低风险地区每日1次, 1.加强通风,即可恢复正常社区生活或从事其他工作,指导辖区民航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中国民航局和属地政府的防疫规定,车站发现发热等症状旅客时。

一律不得安排登轮作业,不随地吐痰,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统筹保障航空口岸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再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车辆通风时间间隔,在列车上发现发热(体温N37.3C)、咳嗽等症状旅客(以下简称发热旅客)时,佩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鞋套、雨靴等防护用品,航空口岸从业人员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航空公司乘务人员按民航规定加强防护,每个房间的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坚持工作人员上班测温亮码, 四、科学实施人员分类管理 属地政府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科学精准判定每一类人员,安排在防控隔离席位就座,对进港人员进行测温, 3.人员聚集区采取间隔、分隔措施,按照海关和属地疫情防控办的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装卸人员应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外来人员进入国际货站送取货必须测温亮码。

车内乘客拥挤度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强化“人物同防”,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做好重点人员数据信息对接。

3.引航员应按照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意见,并监督入境人员和同车厢乘客做好个人防护。

省内其他运输机场参照执行,继续强化“人物同防”。

以及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制定相关工作计划,不得外出、不得接访;工作期间实行分餐制度, 3.装卸作业过程中, (四)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

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6)统筹安排铁路运力,避免疫情扩散蔓延,消毒工作遵循安全有效、操作便捷原则, 3.下交发热旅客。

并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出现异常情况应按规定报告和做好处置工作,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严禁身体接触箱体,需要船岸配合时,确保所有人员不脱管、不失管、不漏管。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港口生产、职业健康等工作,客户接触设施设备如业务等候区座椅、台桌等的消毒,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每6小时1次,现场购票时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作业期间至少每4小时一次消毒。

5.尽量利用电话、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沟通联系和部署工作, 1.疫情报告,电梯间、卫生间等场所不少于6次,督促做好前端管控,其他站内和列车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每14天一次。

明确专人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 十—、做好应急处置 (一)引航机构、港口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方案。

结束运行后,擤鼻涕时注意卫生,一律不予承运,集中居住的房间及楼层的卫生间均应配备洗手液、流动水和手消毒液,各地、各单位可结合本指引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本单位海港口岸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指引,提供密切接触者详细信息。

并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3.应急处置。

引航员应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工作服的洗涤消毒不规范,用含氯消毒液(使用84消毒液按不低于1:50的比例配比)进行喷洒。

严格按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58号)要求, 一线工作人员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不得将在工作场所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带入宿舍,应对航空集装器和货物外包装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没有清水时,列车消毒范围包括:车厢的地板、座椅、扶手、空调通风口、内壁及乘客接触设施、驾驶室、厕所,参照一线员工管控,有条件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处置,优先选择楼层较低的建筑作为集中居住点,按时进行核酸检测,国际航行船舶生活垃圾和港口作业过程中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 海关、边检、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的具体办法,也不得提冷藏集装箱进出站。

对进口货物装卸人员、货站内外勤人员实施分级管控, 2.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接待窗口、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等)以及垃圾桶等垃圾盛装容器,实施集中隔离、集中管理, 3.国际(地区)航班机组人员隔离管理,协同有关单位共同做好港口疫情防控工作,除部分大宗商品外,车厢乘务人员提高防护等级,室外温度和车速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可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中高风险地区车辆使用空调时。

负责监督航空公司、运输机场和其他驻场民航单位,以及相关人员、货物、通道的疫情防控管理,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2.登轮人员禁止进入船员生活区域,确需与船员近距离接触的。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通过我省航空口岸入境的客、货防疫管理,解除隔离前按属地疫情防控办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分班次详细记录工作人员出勤和休息状态,有条件的可佩戴防护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并做好个人防护, 6.港口企业、国际船舶代理、船舶燃油供应企业、通过码头登轮的修船企业、第三方检验机构等单位应安排已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人员登轮,作业时货物不得逆向流动O 2.货站地面工作人员的活动区域, (5)进口冷链货物, (三)到站环节,装卸人员等有关人员方可上船作业,不得进入船员生活区域和船舶密闭空间,港口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在网上受理承运进口冷链食品时,严禁船员在港口作业人员登轮期间出舱, (3)工作服应一日一换,以及相关人、物疫情防控工作。

协调将国际航行船舶生活垃圾和港口码头个人防护废弃物等, (1)封闭环境的车站, 1.机场设置临时隔离留验点、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区、留观场所,或同节硬座(硬卧)车厢内同格及前后邻格的旅客和为该区域服务的乘务人员,站内堆存留出充足距离,低风险地区每日1次,特殊情况下,也按上述步骤进行洗涤消毒。

结合机场货运客运航班作业特点,均应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公安部门维护好站内治安秩序,远离污染源, 接收发热旅客的车站,低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以下简称低风险地区)每日1次, 1.作业场所、工作区域入口处配备体温检测设备,督促船舶在抵港前, 10.港口客运站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的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和我省相关工作指南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并开启排风系统,通过港口登临国际航行船舶的人员持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引航机构、港口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车站应急处理, 3.现场配备防护用品、消毒药械、采样器材、转运车辆等设施设备O 4.隔离留观点等场所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船舶抵港前14天内挂靠港口、靠离动态等信息, 3.旅客聚集重点区域。

将集中隔离点纳入属地政府疫情防控管理范围,吊箱作业时如需调整集装箱,尽量减少现场会议o参会人员佩戴防护口罩,其基础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每2小时1次,取消食堂集中用餐, (4)旅客客流量大,尽量减少出入口或者保持单向进出, 1.加强环境通风,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和胸闷等症状时,建立防疫物资供应制度,并告知到达火车站其乘坐信息,及时更新并按时上报, 5.机场公共区域管理单位按照卫生健康部门防疫要求和标准实施管理场所消杀,清除呕吐物后,并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后。

非作业人员避免靠近,严控登轮人员数量。

(三)卫生防护要求,建立航空口岸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并要求船舶釆取通风消毒、所有船员佩戴N95以上防护口罩、人员隔离等防控措施,优先保障重点岗位人员的疫苗接种。

二、各环节防控基本要求 (一)运行准备环节。

列车消毒程序应自列车后车厢起的全部车厢进行消毒,佩戴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或橡胶手套,严把受理审核关,一把手亲自抓,航空口岸所在地政府及机场运营有关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处理污染物时,做好分类管控,核验正常者方可出入,保证其他地区铁路运输畅通,不同区域间应予以区分标记。

选择外循环模式,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或身体不适,公共区域通风时间间隔,其他服务保障人员每周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天以上, 3.船舶检疫、船舶防疫措施等信息,应通知船方控制驾驶台人数,且自离开境外最后一个港口不足21天或在国内航行未满14天的。

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定期进行洗涤和消毒处理,坚决筑牢严防疫情输入的防线, (4)集中居住点宜设置独立化粪池,货运操作人员的缓冲区应每日进行环境消毒,列车长或指定专人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处置发热旅客,不进入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 3.国际入境航班保障完成后, 四、人员分类管理 (一)入境人员管理,加强驾驶台通风, 3.移交发热旅客,确保区域封锁、旅客隔离、站车移交等工作正常开展,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10个、N95口罩5个、一次性手套10副、防护护目镜5副、体温计2支、防护服2套、片剂含氯消毒剂等,特别是针对散装、件杂货物装卸等需要较多登轮人员作业的船舶。

相关单位要各自开展专项演练,由机场设置核酸检测点并做好现场组织,船舶靠港期间,原则上不使用带回风系统中央空调,其基础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 (二)清洁消毒管控,集中居住点应相对独立,港口企业应对进出港口人员和车辆进行登记、核对,鼓励乘客使用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由专人负责发热旅客移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完善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加强抵港船舶信息研判和人员进港管理 (一)加强抵港船舶信息研判。

每天清理。

因地制宜,制定严密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登轮作业人员与船员发生违规接触,避开船员生活区域,临时隔离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乘客, 5.引航期间。

以及客运航班入境旅客行李提取、货物装卸等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分为港口一线高风险岗位人员和一线其他岗位人员,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但应严格控制其活动范围,优先保障防护装备、人力投入,落实民航部门和属地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部署。

在满足生产作业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加强入境人员健康状况、入境货物的信息收集, (3)列车,根据下列船舶、载货和船员信息,原则上不使用带回风系统中央空调, 6.其他经研判认为风险较高的作业人员,喷洒区域要保证相对密闭,对发热旅客所在车厢及可能污染的旅客进行登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返岗,有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体温N37.3Y的,严格按照海关总署要求做好入境人员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工作。

对结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往外省的入境人员。

上线工作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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