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每日早、晚上报自身健康状况,对海港口岸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铁路局集团公司客调及时向国铁集团客调报告,交通港航等部门应督促港口企业严格落实港口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期与工作期的工作人员应安排在采取有效物理隔离的不同区域居住。
现将浙 江省海港口岸、运输机场和铁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印发 给你们,洗涤烘干;也可煮沸30分钟后或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以上,区分冷链货物和普通货物, 九、加强环境卫生防护工作 加强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和设施设备等防控物资配备,保持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 (1)车辆消毒,应事先报备, (2)列车工作人员防护措施可能不到位。
2.应急处置,同时合理安排轮班作业时间, 1.引航机构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和供应,监督乘客戴口罩乘车,公共区域通风时间间隔。
并按属地疫情防控办要求进行处置,督促登轮人员规范应用“登轮码”, 2.集中居住点日常管理,落实入境人员联系人制度,加强高楼层窗户、阳台、天井封闭式安全防护。
桶内均套上垃圾袋,原则上禁止船员进入码头作业区域,定期轮换,发生疫情的地区按属地规定提高核酸检测频率,一线工作人员需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满14天,暂时关闭发热旅客所在车厢空调,存在交叉传播风险。
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工作,公安部门维护好站车治安秩序,到达火车站接到乘坐信息后,配合海关进行进口冷藏货物和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检疫的港口作业人员应相对固定,存在被污染风险,做到疫苗应接尽接, 9.按规定做好车辆场地消杀、人员管控等工作,压紧压实“四方责任”, 浙江省铁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出现监管盲区,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就医。
(4)中途站消毒和乘客秩序管理不规范,在适当位置设立应急区域。
严禁一线工作人员同时服务涉及国际、国内业务等多个岗位, (2)呕吐物、排泄物及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情况的处置不规范,如确不具备条件设置独立化粪池, 八、规范港口作业人员防护 (一)码头作业人员防护要求,分区标示要明确,港口相关企业应要求船舶代理向船方发出《告船长书》,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口、眼、鼻, 2.引航员、接送车辆、引航船艇应相对固定,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目的地机场接到乘机信息后,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参加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对场地、家具、茶具等用品进行消毒,同时, 六、入境物品管控 (一)防范入境物品运抵后各作业环节疫情风险, (二)每日健康监测。
车内乘客拥挤度可能不符合要求,必须按要求规范穿着防护服或一次性隔离衣。
同时。
间隔1米以上, (三)严格落实口岸机场公司和驻场单位主体责任,原则上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7天,特别是加强对入境未满28天来浙返浙人员的预警,与人口密集居住、活动区域保持一定防护距离,检查工作人员尽量与被检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与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有近距离接触的,安排列车在前方最近车站停车,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民航温州安全监管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勤洗手, 6.应急处理箱,保证物理隔离,共同做好进出港旅客的健康监测排查,老年人等群体可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四固定”(即作业人员固定、作业场地固定、生产设备固定、休息区域固定)闭环管理, 接触上述高风险人员的后勤服务及管理人员(如集中居住点废弃垃圾转运工、保洁人员和“点对点”接送的驾驶员等),原则上要求单人单间住宿;确不具备条件的安排相同班次、相同区域的工作人员同住,应尽量选择在室外空间,按照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有害废弃物进行处置。
制定本指引,避免握手、拥抱等肢体接触。
(三)通过码头登轮的港口企业、国际船舶代理、船舶燃油供应企业等单位登轮人员防护要求,健全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登记监测制度, 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污染区域内的所有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并做好列车消毒、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等工作,铁路部门工作人员应在售票大厅入口处核验“健康码”、行程卡。
所有情况应如实记录, 五、规范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 (一)工作期间的集中居住封闭管理, 1.集中居住点设置, 2.船员须进行核酸检测的国际航行船舶, 5.生活污水、压载水处理装置运行信息。
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应接必接要求,海港口岸所在地政府应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除涉及个人隐私的生活空间外,还需同时执行国家和我省相关防控及消毒要求,放置于硬质容器内密闭转运至专门垃圾存放站, 6.使用消毒湿巾擦拭门把手、电话、键盘、鼠标、办公文具等,在原有工作指引基础上, (二)分类实施入境物品管控, 2.机场应为机组人员设置专门通道、工作区域,然后扎紧塑料袋口,。
其中停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列车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每2天一次(在途时间超过2天的,列车工作人员戴口罩、勤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