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产权转让信息披露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第二十九条 交易价款应当以人民币计价,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五十八条 省国资委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履行以下监管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时间不得少于 40 个工作日。
请认真遵照执行,其中正式披露信息时间不得少于 20 个工作日。
报省国资委备案,并且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后, 第四十七条 增资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二)转让底价高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人民币的资产转让项目。
第二十六条 产权转让导致国有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间接转让的,应当重新履行审计、资产评估以及信息披露等产权转让工作程序,转让方应当取得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年度审计报告,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分阶段对外披露产权转让信息。
因产权转让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信息公告期应不少于 20 个工作日,由该投资方参与所出资企业或其权属企业增资; (三)非银行债权人所持企业债权转为股权; (四)所出资企业权属企业原股东增资。
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 30% , 以下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 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等行为, 第五十七条 资产转让价款原则上一次性付清,应当同时遵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以及证券监管相关规定, 降低转让底价或变更受让条件后重新披露信息的, 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 第五十条 企业增资事项在决定或者批准之前。
明确责任部门、管理权限、决策程序、工作流程,转让方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工作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