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推进疫情防控相关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的增量扩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电价扶持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返还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制定政策措施如下: 一、加大财税政策扶持 1﹒对南京地区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紧盯危化品、矿山、钢铁、粉尘涉爆、深井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省级储备猪肉定向投放扬州市,免征2021年第三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扬州地区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障经济加快恢复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有效期至2021年底。
(江苏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信用再担保公司 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