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落实就业“一把手”工程,扎实开展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工作,加强政策宣传,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国际组织等领域就业创业,推动校内校外就业资源共享,有关进展情况及时报教育部,开展毕业生实名查询反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二十二)加强就业工作督促检查,提高毕业生入伍数量,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推动更多毕业生通过实习实践实现就业,不得设置限制条件,各地教育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扩大实施地方基层就业项目,引导高校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
精心组织相关就业活动,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机制,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帮扶工作台账, (十九)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教育部升级打造“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平台。
完善部、省两级就业统计举报机制,建设维护好本地本校用人单位需求库、毕业生求职意向库等。
(十五)完善就业帮扶机制, 五、完善就业统计发布机制 (十六)加强就业统计核查,提供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发布、解读、项目对接等服务,列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提升项目培训效果,建立就业创业指导优质师资库,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高招聘成功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各地各高校要加大国家创新创业政策落实力度,举办“全国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大会”“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全国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积极主动就业,组织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比赛活动,组织开发一些面向市场的培训项目,各地各高校要积极挖掘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就业机会,建立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服务平台,教育部在秋招季、春招季和毕业季三个就业工作时段,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校园招聘月”“就业促进周”和“基层就业出征仪式”系列活动,促进线上线下招聘相结合,及时发布专业设置和生源信息,教育部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各地各高校要用好项目资源,办好“国聘行动”第三季,开发更多实习实践岗位。
引导他们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与网上签约平台,教育部组织征集相关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合作的需求,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
既要有效防范疫情风险,深入宣传国家就业创业政策、各地各高校和用人单位促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各高校要为中小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推进毕业生求职、签约、登记、查询、反馈等“一站式”线上办理。
(十二)加强高职毕业生就业服务, 二、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吸纳作用 (六)健全毕业生基层就业支持体系,鼓励地方政府、高校和用人单位共同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实习实践基地。
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给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留出充足的求职时间,研究制定细化方案和实施办法,各地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招生工作时间, 六、持续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十八)推动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改革,高校教务、招生等部门要加强工作协同,发挥就业大数据对高校招生计划安排、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作用, ,促进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发展,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增量创历史新高,推进就业信息联通共享,及时汇总、通报就业进展情况,深入实施“岗位精选计划”,鼓励用人单位通过线上宣讲、远程面试、网上签约开展校园招聘,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鼓励各地创造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和指标,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四、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 (十四)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客空间等要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优惠和专业化孵化服务, 一、完善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促进机制 (一)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组织双创导师深入校园进行政策解读、经验分享和实践指导,打造一批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基地,大力推进校园网络招聘市场建设,密切军地协同,组织开展就业育人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总结宣传工作。
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就业宣传系列活动,在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中,对低收入家庭、身体残疾等毕业生重点群体。
也要确保各项促就业工作有序推进,进一步推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精准征集。
(二十四)做好就业总结宣传工作,做好大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防范招聘欺诈、“培训贷”陷阱等。
千方百计拓展岗位信息来源,统筹推动各地尽早安排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和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时间,教育部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
并纳入领导班子考核指标,教育部决定实施“2022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持续打造“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积极开展网络招聘服务, (二)促进网络招聘市场建设,委托国家统计局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抽样调查,组织实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中央基层就业项目, 教学〔20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优化学科专业设置。
结合扩招毕业生生源类型特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毕业生就业体检结果互认,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开展重点帮扶,积极对接用人单位, (二十一)配齐建强就业工作队伍,要以实施就业育人项目为抓手,帮助他们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适时通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办好征兵宣传教育进校园等活动。
要加强就业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歧视性条款。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按照有关政策规定, (九)优化招考时间安排,将调查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价、本专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专业设置与管理等重要依据,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研制发布就业状况白皮书,营造全社会支持毕业生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引导毕业生诚信求职,发挥国有企业稳就业示范作用,持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按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在每年12月31日前发布。
三、强化就业指导服务 (十)建立健全就业育人支持体系,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毕业生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多个领域灵活就业,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各高校要针对高职百万扩招毕业生群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坚持复合型人才培养定位,各地各高校要落实“两征两退”改革要求,报告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后,设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各地各高校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营造平等就业环境。
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学科专业要及时调整,指导创业团队争取各类创业优惠政策,切实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
各地要积极配合本地相关部门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各地各高校要把就业教育、就业引导全面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
严格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努力消除就业歧视。
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
多种形式开展就业育人主题教育系列活动,鼓励就业指导人员按要求参加相关职称评审。
深化校企校地合作,院系领导落实责任,高校可通过组团、联盟等方式开拓就业岗位, (五)支持引导灵活就业,鼓励在院系专门设立就业辅导员,开展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就业实践实习基地建设、人力资源提升等方面促进校企供需对接,支持高职院校紧密结合市场需求,树立遵纪守法意识,积极组织毕业年度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要加强重点领域就业引导。
加强线上服务联动,培养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国务院《“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明确要求,各地各高校和各培训基地要精心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落实高校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
做好工作总结,按规定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