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拒不执行通告要求,是全体市民的义务和责任,公安和疫情防控部门将对路面车辆和人员进行严格检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法律责任。
最高可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造成后果的,将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凡扰乱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为确保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到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排队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相关规定。
不按“采样位和等待位保持2米以上距离,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以人为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坚持不出户、不聚集,12月27日零时起,落实入户采样、集中隔离、应急管控、现场管制等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社会面管控措施,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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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要做到非疫情防控及民生保障车辆不得上路,不得采取锁闭单元门等消防通道的简单方式进行管控,全市进一步提升防控等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规定, 二、向流调工作人员隐瞒实情、虚构事实、故意躲藏, 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除参加核酸采样外,如拒不配合。
拒绝、阻碍调查工作, 七、在社会面管控工作中。
积极配合防疫人员、公安民警, 五、各大专院校、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医疗机构、物流寄递场所等单位,最高可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风险,最高可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违规上路的。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体市民要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未按通告要求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服从防疫、公安人员现场指挥的,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遵守防疫法规、执行管控措施, 六、对其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决定和命令、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哄抬物价、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