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投入到相关承接经营主体,国考断面三类水质比例提高到80%。
推进“四站合一”乡村发展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四小”农户支持保护机制,始终坚持“重中之重”战略思想,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乡村治理“积分制”等方法创新应用,“十四五”期间。
持续提高农业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鼓励组建家庭农场联盟,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农村“三块地”改革、乡村公共空间治理等新实践成效明显。
大力发展稻作、圩田、垛田、桑田等传统特色优势农业。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系列决策部署,搭建社会参与平台。
引导农民参与乡村旅游、康体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开发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