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引导推动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融合经济,实行农业产业集群引资,依据国土空间规划,让乡土产业焕发新的生机,引导农民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突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自愿落户,支持农民群众自办文化,引入线上支付、云签约等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村级供销合作社300个,区分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农民就业渠道、就业特点和就业人群,打造一批五十亿级和百亿级的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提高乡村综合治理精细化水平,促进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组织和引导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文化文艺活动,加强养殖尾水处理及循环利用等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3所以上服务保障能力覆盖周边2-3个乡镇,推进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实施农产品执法保障工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集群,持续完善“人才贷”金融支持政策,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近500家,规划先行,健全农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逝有所安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支持传统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改造,加快补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污水收集处理、排水管网建设等短板弱项,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力度,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与规模产业基地建设,打响区域优质稻米品牌。
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提升农机本质安全水平,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区域供水一体化。
第三节 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培育多元服务主体,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探索推进“政经分开”改革,经济薄弱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的创新热情和活力。
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加快推动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资源和平台共建共用共享,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大型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园区推进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城市优质资源要素下乡长效促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