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停工期间工程现场必须管理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停工期间必要的大型施工机械停滞台班、周转材料等费用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合理分担,该费用只参与计取建筑业增值税。
友好协商合理分担损失,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健康。
发包方应在招标文件中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及后续施工工期变化情况,施工单位要把一线施工工人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放在第一位。
合理分担风险,重新协商确定人工、材料价格调整办法;合同中未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具体的, (二)已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合同的工程、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工程,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 规范应急、抢险项目计价 疫情防控期间。
应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足额支付,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
发承包双方可参照上述原则协商调整, (3)材料价格:因疫情影响,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情势变更原则,导致材料价格异常波动,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5.0.5款规定“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价格风险由承包方承担,由发承包双方按实签证,按情势变更原则,及抵达工地后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据实结算。
3.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复工及疫情防控解除后复工的工程项目, 2.疫情防控期间人工、材料价格发生变化,发承包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施工降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