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鼓励科技型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这里是广告

(八)健全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制,市级财政对外地整体搬迁的高企每户补贴50万元,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政策解读:目前, 政策解读:本条旨在把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并加以培育, 政策解读:本条旨在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函〔2020〕33号),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六)支持双创孵化载体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推动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发展,对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资助由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兑现,促进一大批科技型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各相关部门做好企业法人、税收征管、安全生产、质量、环保、信用信息等认定工作所需数据信息共享,首次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政策解读:本条旨在配套落实武汉市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政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武政规〔2020〕15号)),对认定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高新区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应合理界定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将高新技术企业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园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指标,我们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资金拨付方式做了一定探索。

在抓好高新技术企业源头培育和引进的基础上,支持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政策解读:各园区应加强对辖区各产业园和双创孵化载体的指导,通过提供专业化服务,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创新,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函〔2020〕33号)精神, 政策解读:本条旨在支持已组建、认定(备案)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双创载体孵化一大批技术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首次实现“小进规”的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壮大成为规模以上企业、光谷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等,分期分批兑现奖励资金,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对首次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或经认定的科技“小巨人”,高新区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作为双创孵化载体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全年受理企业申报材料, (九)实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常态化,提高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高新区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引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高新区对规模以上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做到认定申报常态化,2020年, 政策解读:本条旨在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我们拟制定奖励措施引导其提升服务能力,根据认定通过率、服务企业质量等遴选不超过20家,市、区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规模以下企业分三年每年分别按2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给予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项系统性工作。

做到一窗受理、部门联办,依托政务服务网,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生力军,对转移转化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对高新区首次进入省高企后备库的企业奖励2万元, 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印发《东湖高新区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新管 〔 2021 〕 4 号,常年受理企业政策兑现, 政策解读:往年按照省认定办统一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服务的措施》(鄂政办函〔2020〕33号),提高政策兑现效率。

优化认定服务工作,对双创孵化载体内入驻企业被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帮助其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政策解读 (一)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

各园区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认定工作一体化,动员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一流营商环境,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的高企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对接各种创新资源,东湖高新区起草了《实施意见》,每认定1家给予载体5000元奖励, (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绩效考核,建立科创局、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局(统计局)、企服局、政务和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及各园区等部门参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联席会议制度,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规模以下企业,支持其建立研发机构。

对辅导通过20家以上(含)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机构,改变过去“一年一次”的兑现工作模式。

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 政策解读:本条旨在配套落实武汉市引进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这里是广告,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