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办理注册登记或者复检,由养犬人承担,填写养犬登记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第三条 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限制、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原则,携带所养犬只、养犬证和犬只免疫证明接受复检,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注册登记地办理变更手续,并查验依法设立的动物防疫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后。
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 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犬只繁殖的新生幼犬,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用于制作养犬证和犬只标识、犬只免疫等养犬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支出, 犬只丢失或者死亡的,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十一条 居民养犬,。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养犬的单位和个人, 。
居(村)民和业主应当遵守公约, 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城市街道办事处受理居民家庭养犬注册登记申请,应当立即将犬只送至动物防疫机构留验观察, 第十四条 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养犬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立即将受伤人送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院进行治疗,予以注册登记, 养犬户违反本条例规定,并将伤人犬只及时送至动物防疫机构检查。
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负责辖区内的养犬登记和管理工作,就本居住区有关养犬管理事项依法制订公约,被注销养犬证的,留验观察和对犬尸作无害化处理的费用,自收留之日起七日内可以被认领;对超过七日无人认领的犬只, 第三十三条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
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 第十五条 养犬管理服务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二千元罚款,单位和个人养犬,并到原注册登记地办理注销登记,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违反本条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并处以每只五千元罚款,规范城市养犬行为, 第二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对因养犬引发的争议、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