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生育假期,用工成本谁来出?“设立国家生育基金”建议引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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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孩政策”配套措施正相继落地。截至目前,已有20余省份修正了当地的计生条例,加码给出生育福利,延长生育假、陪产假,增设育儿假是主要手段。

伴随着政策出台而来的,是人们对执行环节的担忧。“假期红包”的背后,关系着企业用工成本、女性平等就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就政策本身而言,也被一些观点认为力度偏小,鼓励生育的效果恐不理想。

针对这些问题,多位专家也表达了各自的观点。经济学家任泽平认为,“假期红包”实际上是政府请客、企业买单;人口学家梁建章也表示,假期用工成本由企业负担会引发新的问题。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北京大学教授陆杰华则“谨慎乐观”。他们认为,成本分担等政策细节会进一步明确。“假期红包”是一个开始,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逐步推进,“不可能一个晚上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

另外,任泽平、梁建章等人还提出,设立国家生育基金,实现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合理分担育儿成本。对此,陆杰华认为,具体操作和可行性需要探讨。党俊武则表示,可以考虑相应的制度安排,但并不是国家掏钱这么简单,生育基金既要有所作为,也要量入为出。

多地加码生育福利,延长生育假期

在此轮地方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中,各地普遍增设了育儿假,母亲与父亲都可以享受。从已经通过的省份来看,子女满三周岁前,父母每年各有10天的育儿假,成为主流。

比如,黑龙江、河北、江西、四川、贵州、浙江、湖北等地就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双方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山西、青海、甘肃规定夫妻双方各有15天育儿假,北京、上海各5天。安徽和重庆将享受育儿假的子女年龄要求放宽到六周岁前。

除增设育儿假,新政还普遍延长了女性生育假。

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实行,新增“奖励假”,一些地方也叫“生育假”。“98天+奖励假”,构成了“全面二孩”时期我国女性生育期间可享受的假期总天数。

进入“三孩政策”阶段,女性生育假进一步延长。从各地情况看,总假期158天或188天占到大多数。

河北、浙江则根据生育子女的数量做了区别规定。河北明确,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60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90天。浙江规定,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

此外,一些地方还延长了男性陪产假。延长后,湖北、浙江、北京的男性可享受陪产假15天,四川为20天,安徽、江西、甘肃均延长至30天。

休假期间待遇不变,如何落实仍待细则

对休假期间的待遇问题,多地明确,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福利与在岗职工同等待遇。相关规定被写入当地计生条例,以法规形式加以约束。

比如,北京规定,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吉林明确,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一些地方还公布了监督手段,如果单位设卡、不落实相关规定,在北京,职工可以拨打12345,由12345转至相关职能部门督促落实;四川的职工则可向工会反映,或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维权。

党俊武认为,现阶段,我们只是在休假的制度安排上做了一些探索,这是非常必要的。在大的制度框架下,下一步还有很多细节需要补充,可以根据各地区、各企业,甚至各职业间的差异灵活调整。

比如,对一些关键岗位或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按规定可以休假同时又被单位需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一些置换手段,如奖励等。而那些对休假不敏感的企业或岗位,可以按规定正常休假。

记者注意到,多地已经在计生条例中明确,将由地方政府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天津、江苏、吉林等都有此类要求。

生育假期延长引企业担忧,有地方提出分担用工成本

“假期红包”政策出台后,很多企业担心,休假期间的用工成本将由企业完全承担。“如果基本上是企业负担的话,那会带来另外一些问题。”梁建章表示。

比如,在疫情冲击与经济下行的多重压力下,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休假激励会进一步加重企业负担。

实际上,在各地具体实施办法出台前,休假期间的用工成本谁来承担尚未明确。广东已经提出,要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分担假期用工成本。

再比如,产假延长也可能进一步加剧女性的就业歧视。“企业招一位育龄妇女,考虑到她未来可能要休半年、一年的产假,如果生三个孩子,三年就没了,这期间还要正常支付待遇,企业会有顾虑。”任泽平表示。

湖南考虑到了这一点,在此次修法中并未对产假天数作进一步延长,并表示,原来执行的158天产假期限适中,近年来的实施效果比较理想,“假期过长有可能影响女性就业,从长远看不利于维护和发展女性权益”。

对不同群体的需求与担忧,党俊武认为,各地方政府制定具体办法时需要遵循系统性的原则,既有利于缓解育龄夫妇的生育压力,又能保障企业的运行活力,这是一个大的原则方向。

“过去我们的经济是追求增长的,也可以说是不利于生育的,今后我们应该做生育友好型的经济,在企业和职工、收入和休息、劳动和休闲中找到平衡。”党俊武说。

建议设立国家生育基金,“不是国家掏钱这么简单”

“假期红包”政策出台后,也有一些声音认为,休假激励作为地方政府开出的“最大支票”,力度偏小,鼓励生育的效果恐不理想。

任泽平就指出,根据对发达国家的研究,鼓励生育主要有四招,分别为现金奖励、加大女性就业权益保障、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和休假激励。“从政策效果看,前三个比第四个效果要好。”

他与梁建章以及人口学者黄文政近期都提出设立国家生育基金的建议。根据设想,基金可覆盖多孩家庭的现金激励、个税抵扣;对雇用生育多孩女性的企业给予所得税减免;多孩家庭可享受房贷利率折扣、利息抵扣等。个人、企业和金融机构都可以申领。

“具体操作可参考棚改货币化。”任泽平解释,2015年,国务院推出棚改三年计划,要求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具体来说,由地方政府向棚改区居民发放补贴,用于其搬迁购房;地方政府的这笔钱则由国开行的专门基金进行支持,而这笔基金则是国开行将棚改项目归拢后向央行进行抵押而来。

“这个链条就说得很清楚了,央行给国开行,国开行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给个人。”任泽平说。

对于这个建议,党俊武则认为,设立生育基金并不是国家掏钱这么简单,既要有所作为,也要量入为出。陆杰华也表示,具体操作和可行性还需要探讨。

党俊武提出,就生育基金而言,国家和地方甚至单位都可以牵头建立,包括我们新提出的共同富裕第三次分配,这些钱也可以用于鼓励生育。但是,在全球经济都处于艰难复苏的情况下,建立生育基金更加应该作为一个长期的机制去探索。在当下,我们可以先推动一些政策倡导,比如休假的激励。

对休假激励力度偏小的观点,党俊武和陆杰华都表示,这只是一个开始,各方面都在加紧研究更加贴合实际的有效政策。未来,政策还会延伸到提高收入、延伸到住房、教育、就业等领域,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逐步推进。

“提高生育率是人类在调整自身行为方式,这可能是现代化进程以来最难的一个事情,不可能一个晚上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党俊武说。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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