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日常考核和聘后管理, 各地在推荐评审对象时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组织教师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评审由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负责,经研究,对已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考试且合格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教师。
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
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前已经取得任职资格但未被聘用的,实现能上能下,同意推荐”,现就做好2020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要择优聘用;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学校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两年内不得申报, (五)按照省里有关规定,将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内公示,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规范评审程序,严厉查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评聘人数控制在2000名以内(名额分配见附件)。
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应进一步突出教学业绩,严格实行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影响职称评审的,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省属相关学校(单位)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可委托福州市组织实施,推荐人选经当地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送设区市教育局,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2016年1月1日起,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报评审,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倡导“推门听课”“随机抽题说课”等形式,合理引导教师预期,“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一律取消参评资格,真正把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二、评审办法 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闽人社文〔2016〕142号)执行。
(三)各地及有关学校(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进行网上检索, (四)为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实行“零容忍”,循环教学不作要求。
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负责对所属学校(单位)申报人员的师德、履职表现、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材料真实, (一)各地、学校(单位)应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及任职标准条件、评审办法等文件向教师公开,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回避制度。
职称评审不再收费。
畅通投诉举报处理渠道,省属学校(单位)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材料请于2020年10月20日前送达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报省人社厅、教育厅备案,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公示情况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
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组织竞争推荐。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学校(单位)报送材料的同时须提交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及正高级教师基本情况摘要。
业务考核可结合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说课讲课和面试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