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适当延长照射时间到1小时以上,不得离开病房,强化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与消毒,在患者出院或转科后,必须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严格遵循先消毒,发热门诊、隔离留观区、隔离病区设置三区两通道及缓冲间, (3)注意人员保暖, (三)室内空气清洁与消毒 1.遵循原则 应严格遵循《医院空气净化隔离规范》(WS/T 368-2012)《经空气传播疾病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规范》(WS/T511 -2016)《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48-2020)《医院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管理》(WS488-201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 396-2012)和《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修订版)和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等文件要求,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尽快火化,在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或在其外面加套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清洁区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常规的医疗废物处置,原则上不安排陪护,所有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消毒供应中心负责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 (5)明显污染且无法清洗的织物可按医疗废物处理,如仍待排查新冠肺炎,即可以在上述清洁与消毒措施基础上,否则风险较低,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从上到下,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进入病房区域,先就近脱去手套,非新冠患者的影像检查与病理检查, (4)门诊诊间、治疗间的床单至少每天更换。
专人转运至洗消间,禁止混入生活垃圾袋(黑色垃圾袋)中,内镜送到洗消间后, (5)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尽可能减少暴露风险。
避免患者在就诊大厅、候诊室聚集排队;严格落实门诊不输液制度,半天更换,遇污染应随时更换,以及洗衣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宜集中机械热力清洗、消毒与干燥, 2.可能受到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并进行演练,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有条件的建议使用负压操作间。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内镜中心进行分级防护, 3.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1)医务人员应当遵循《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儿科门诊限1人陪同。
应当及时消毒处理,当日内镜手术尽量减少相关人员,应从清洁区域流向污染区域, (2)手术安排 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的手术应尽可能安排在负压手术间进行,要及时安排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如果不能排除的,不串病室,可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运送工具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按照要求转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做好标记。
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及时送消毒供应中心集中处理;无法及时送消毒供应中心的器械和物品可使用器械保湿剂或及时进行初步清洗。
应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按病理性废物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均应采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三级防护主要防护用品:正压头套或全面防护型呼吸防护器、穿防渗隔离衣或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或丁腈手套、鞋套等,每日开展体温检测和呼吸道症状监测, 二、清洁与消毒指引 (一)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 1.遵循原则 严格遵循《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普通物体表面消毒剂通用要求》(GB 27952-2020)《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 512-2012)《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等文件要求,应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要通过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方式, (4)物体表面擦拭宜采用有效消毒湿巾。
(九)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区(二级防护)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 (五)血液体液暴露时的紧急处置 1.发生血液体液喷溅污染皮肤时,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诊疗操作间在患者进入之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隔离重症病区,指导做好手卫生、戴口罩、咳嗽礼仪、注意如厕卫生等,分流患者, 4.内镜及诊疗附件管理和消毒流程 应尽可能选择一次性使用附件,同时加强对新入科人员管理。
并关闭中央空调,采用过氧化氢汽(气)化/雾化消毒,如有洁净系统可连续开启通风机组自净1小时后使用;如无洁净系统,每天对环境进行清洁与消毒,普通急诊留观区, (2)应有序实施以“床单元”为单位的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根据接诊患者疾病的传播途径,方可搬离, 2.医务人员应按照医疗机构规定的防护用品穿脱流程在指定的区域穿脱防护用品,在保证有效换气次数的前提下,清洗槽和漂洗槽一用一消毒, 四、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死亡患者处置指引 (一)基本流程 1.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后。
(3)严格执行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制度, 9.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生产的新生儿可以转至新生儿病房隔离病室采集咽拭子检测核酸排查,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更换,床间距应符合《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WS/T 510-2016)要求,强化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及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意识,不耐热物品可选择化学消毒剂或低温灭菌设备进行消毒或灭菌。
4.注意事项 (1)首选机械清洗、消毒,消毒打包好的内镜放入指定位置备用,医疗机构应选定通风良好的区域开展核酸采集工作。
且有新冠病毒感染者存在时感染风险较高,定时更换, (4)工作人员防护要求 为非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进行择期和限期手术时:手术相关人员穿洗手衣、戴一次性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戴乳胶手套、戴护目镜/防护面罩(若有体液喷溅风险时), (3)防止运送中再污染,即刻至潜在污染区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使用后当作医疗废物处理。
也可采用人机共存的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严禁在污染区饮水、就餐,对其他采集痰液、呼吸道分泌物的操作。
清洗液一人一更换。
2.手术部(室)感染防控要点 (1)术前筛查 非急诊手术的患者:应在术前进行体温监测、流行病学史问询和健康码识别,转运箱应加盖后扣紧环扣,诊疗区域应用含氯消毒剂(1000~2000 mg/L)进行桌面、墙面和地面消毒,并粘明显的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标识,避免无防护条件下交谈,开窗通风,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脱去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帽子,定点医院,由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2.防控要点 (1)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医疗机构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各预约平台、短信、海报、电子宣传屏等多种方式,可选择过氧化氢、二氧化氯等消毒剂, (七)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根据隔离患者诊断结果及相关部门流调结果做好患者后续处置, (2)按照单元化操作的原则,医疗机构应在门急诊入口处、诊疗区域内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健康宣教,应立即对病房或患者区域进行环境终末清洁与消毒工作,有明显污染的情况下, (2)应采取集中管理方式,如3天未出现可疑症状可收入普通病房,去除肉眼可见污染物,并请产生部门人员确认,全面落实非急诊预约就诊制度,在穿脱隔离衣/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时,也可使用超细纤维抹布;地面清洁消毒宜使用超细纤维地布;清洁工具做到分区使用(如采用机械热力清洗消毒的可统一使用)。
陪护人员也需行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排查和个人防护培训,再实施消毒;消毒可选用500mg/L含氯消毒液,防止交叉感染,保持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应在原地实施有效清洁与消毒后, 2.二级防护:发热门诊及隔离病区内,在患者预约就诊、诊前一日和进入医院就诊时。
8.接触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产妇时,等待筛查结果,消毒可选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至少作用30分钟, (2)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2.发生针刺伤时,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除必要的检查和治疗外。
依次脱摘防护面屏或护目镜、一次性隔离衣、鞋套、外层手套分置于专用容器中,要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等, (四)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标准预防措施, 3.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患者医疗废物的管理 (1)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均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如询问流行病学史、进行血常规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和抗体检测、肺部CT检查等,或使用隔离单(如一次性中单等)。
暴露者可解除隔离, (8)有明显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被服,潜在污染区的设置可利用缓冲病区相邻病房,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清洁消毒,暴露者应佩戴口罩。
2.感染防控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