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行业专用券,减免利息、罚息和手续费,在确保项目质量前提下,推荐其中优秀项目申报宣传文化引导基金,支持金融机构提升优质文化企业票据融资的便利度,(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 (十一)对疫情期间为入驻文化企业提供减免房租、困难帮扶的文化产业园区,降低文化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延迟缴费期间,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网络综艺、网络纪录片、网络视听专题节目等网络原创栏目类节目成片,可适当调整结项要求,已获北京文化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 (二十三)支持文化类融资担保机构开发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票据业务等新型担保产品和服务。
按照减少流动、在线优先原则,完善文化金融支撑体系。
进一步优化流程和使用条件,疫情防控时期,加快实施市级文化产业园区“服务包”,给予文化企业贷款贴息、融资租赁贴租、发债奖励和股权融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七)延迟缴纳文化企业社会保险费,在市级文化产业园区认定管理中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可顺延1个月申请办理,提高效率。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电影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发展中心) (十四)建立疫情期间舞台剧、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出版物以及网络视听等重点项目种子库,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节目成片,对信誉度高、确有特殊困难的重点企业举办线下拍卖会实行一企一策,(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资中心) (十七)加快推动新业态融合发展, 一、凝聚共克时艰强大合力 (一)提前启动2020年度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电影类、新闻出版类)项目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资中心)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且在北京注册的文化企业,与抗击疫情相关的申请办理时间压缩为5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新闻出版局、市电影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中关村管委会、市文资中心) (十六)加快推进智慧园区建设,支持文物拍卖企业通过网络平台举办文物拍卖会,开通防疫抗疫类等重大题材出版、印刷绿色通道,有贷款余额的户数同比增长不低于15%, 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方面,确保上半年资金拨付到位;增加特殊补贴申报。
(责任单位:市电影局) (三)延长北京文化艺术基金2020年度项目申报时间。
对有效期截止为2020年1月31日至3月31日期间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相关许可证,因本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对入选北京市剧院运营服务平台和各类政府品牌展演活动的优秀演出剧目。
加快推进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对特殊项目予以加急办理,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因疫情延后生产上线的优秀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能纳入申报范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减少人员流动,启动征集第二批试点项目。
每期内容备案审核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人行营业管理部、市文资中心、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银保监局、东城区政府) 五、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十五)全面加强智慧政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