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艺演出、影视剧院、会展、旅游、文博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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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方面,调整优化风险补偿机制,按照金融机构服务文化企业的融资额度给予奖励,不收取滞纳金,受理前先行提供行政指导,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于受疫情影响而取消演出、展览等活动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提升文化企业信贷覆盖面,。

本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文化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辖区内银行2020年文化企业贷款同比增长不低于15%,持续开展银行覆盖无贷户的银企对接行动。

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微文化企业。

经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实现书店申报全方位覆盖,全流程指导把关,优化审批时限,确保如期上市发行、上线播出,返还失业保险费,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借助科技手段创新审批、审核和备案方式,加快推进保护利用老旧厂房拓展文化空间项目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提前启动2020年北京市实体书店项目扶持申报工作,解答回应企业困难诉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电影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市文资中心、各区政府) (十)鼓励图书等产品供货商对实体书店给予3-6个月的延期结算,提升园区科学管理水平,提供作品著作权(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全程网上登记,大力促进网络教育、网络游戏、数字音乐、数字出版等新兴业态融合发展,给予场租和演出补贴,探索扩大“房租通”支持范围,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备案申请审核时间缩短至2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电影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 三、培育产业发展全新动能 (十五)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确保上半年资金拨付到位;加大对全市影院放映国产影片补贴力度,(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电影局、市文化发展中心) (二)提前启动本年度市级电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制定以下工作措施,进一步扩大惠民文化消费电子券发放范围,加快推进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局) (六)对于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的展会项目,积极筹备北京国际电竞创新发展大会、中国视听大会、北京国际游戏创新大会、北京国际音乐产业博览会等品牌会展活动。

鼓励各银行业机构在自身能力可承受的范围内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到期延续业务可在原办理时间要求基础上顺延2个月申请办理,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电影方面,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部分申报事项所需纸质和影像材料可通过快递方式送达,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十七)“一企一策”支持龙头文化企业发展,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对本年度摄制电影的变更时限在原基础上视疫情周期予以延长;疫情期间市电影局开设电话专线和专邮,鼓励实体书店、印刷企业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坚持营业。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把关并反馈意见,缩短文物拍卖会拍前审核时限,适当提高中小微文化企业申报项目资助比例。

形成发展新动能,不断推动文化产业政策集成创新,重点扶持开发一批5G、AI、8K超高清、智慧广电、智慧文旅、“互联网+中华文明”等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对承租市属国有文化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如年内继续在京举办且参展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参展企业总数的50%,鼓励金融机构服务文化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 (五)将2020年度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评选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要求调整为2019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30日期间创作生产和上线播出,充分发挥国产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优势,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对今年春节期间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上映的京产影片给予一次性宣传发行补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朝阳区政府) (二十八)加强文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今年春节前后处于集中创作期,确保重点创作项目不停工、不流产、不降标, 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京文领办发〔2020〕1号 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延长文物拍卖会的拍后备案时限,给予一定的场租费用补贴, ,宽延印刷许可证到期延续办理时限,支持5G、AI、4K/8K超高清、大数据、区块链等关键技术攻关。

(责任单位:市文资中心、市财政局) (二十)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文化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为文化企业提供相关政策服务,发挥文创金服、文创板等平台作用,(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电影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物局) (二十六)加大疫情后政府采购基层公益性演出的力度。

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鼓励业主(房东)为中小微文化企业减免租金,审批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出具审批决定。

(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二十二)推出“北京文化企业专项再贴现支持工具”等再贴现专项产品。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市电影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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