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主动为其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市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发布本政策的实施细则,配合各类企业开展促销活动。
减半收取 7 月份和 8 月份房租,支持各金融机构全面摸排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屋租金减免, 一、减免企业转贷基金费用,暂免征收三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六、支持物资供应企业。
按年化利率 1% 给予 3 个月贷款贴息,在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之间向银行申请并取得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减半收取 7 月份房租,推动重点行业加快复苏,相关政策要畅通直达渠道,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执行期限为 2021 年 8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且因疫情影响出现困难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用于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的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 发挥市民营企业转贷基金作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对受疫情影响产生的轻微失信行为实施信用豁免。
切实压缩申请环节、简化流程, 对受疫情影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纳税人以及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