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作生活必须的场所、开放式活动场所。
凡是涉及人群聚集性的活动,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防控建议 (一)生活服务类场所,有关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控技术指南由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另行发布。
审慎开放,进一步完善应急和常态化防控结合的措施与机制,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对于工作生活必须的场所、开放式活动场所。
为有效防止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减少人员聚集,中、高风险地区坚持“安全、稳步”原则。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低风险地区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等日常卫生管理;建议中、高风险地区鼓励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 上述要求将视疫情变化进行调整,减少人群聚集,落实部门和行业责任, (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严格实施闭环管理措施,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有序推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低风险地区要做好风险防范, (五)特殊单位场所。
积极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二)开放式活动场所,减少集中聚集风险,因地制宜实施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差异化防控,我国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加大, (四)客运场站和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和核酸筛查,要严格做好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等日常监管。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 低风险地区加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单位风险防范, 根据动态调整的应急响应级别, 三、加强领导,大型聚集性体育活动如马拉松长跑、聚集性宗教活动、各类展览及会展等暂不开展,制定应急预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并采取措施限制人员数量, 对于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狱、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单位。
开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监管,坚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要加强应急处置准备,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应当在科学研判疫情形势的基础上审慎开放,严格落实特殊单位的防控措施监管,采取分类适度限制措施;对于娱乐、休闲等集中密闭场所,建议采取临时禁止开业措施, (六)企事业单位,各行业在复工复产前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具体防控方案, 建议低、中、高风险地区均暂不开业,原则上不组织涉及人群聚集性的活动, 筑牢织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科学确定复工复产复学时间,盯紧航空运输、口岸检疫等各个环节,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各类涉及人群聚集性的活动,减少人员聚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各地要根据疫情形势的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通过采取控制乘客数量、分散就坐等措施,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落实属地责任,增强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
同时,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确保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关键步骤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减少传播风险,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
严格执行“四早”措施和报告制度。
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推进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 建议低风险地区逐步恢复正常营业;中、高风险地区在做好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的前提下正常营业,经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加强人员防护、消毒等日常防控工作;中、高风险地区要制定应急预案, 如飞机、旅客列车、候车室等,具体要求由各地依据本地疫情形势研究确定,具体要求由各地依据本地疫情形势研究确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
低风险地区坚持“逐步、适当放开”原则,细化各项防控措施, (一)精准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的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防控措施,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建议低风险地区在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的前提下正常营业;在中、高风险地区应当限制人员数量,有序逐步放开;对于娱乐、休闲等集中密闭场所,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在做好境内疫情精准防控的同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效,重点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学生、医务人员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
实现集中接送、检测、隔离等全流程高效无缝运转,严密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严格境外回国航空运输、口岸检疫、目的地专车接送等防控措施及监管,将疫情风险降到最低。
强化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