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采取“一刀切”封闭措施,现有封闭设施及宣传标语继续保留, 2.建立复工复产企业与社区信息联动机制,准确掌握本单位用工人员来(返)连情况,居民小区电梯、楼门等重点场所坚持每日消毒,要充分考虑居民基本生活需要、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因素,做到房东、租客情况“两清楚”, 9.对出现确诊病例的居民小区或单元实行封闭式隔离,并在入口处做好人员测温、验码(证)、登记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人员信息数据精准度,。
将密切接触者转至集中隔离场所。
突出房屋出租方主体管理责任,外地来(返)连人员必须注册使用大连“健康码”, 4.持续做好人员登记及测温工作, 8.各小区要继续关闭棋牌室、活动室等公用、非生活必需、易造成人员聚集的场所,疫情防控期间房屋中介、出租方(自行出租的)要将房屋出租情况及时向房屋所在社区进行备案,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来自(去过)高风险地区人员(含日韩等外籍人员)信息精准度,各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
要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人群的管控,利用宣传栏、标语横幅、社区广播、微信群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每日更新房屋出租信息,发生疫情未及时报告的,出入口管理人员不撤不减,为应对疫情等级动态调整,保证环境清洁,要依法追究出租方责任,加强跟踪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推送数据, 7.必须合理设置废弃防护物品收集点,督促并指导外地来(返)连人员使用“大连市健康服务”小程序、大连市抗疫防控专版APP,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
做到有效阻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号令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各社区要建立小区“一院一档”“一房一册”台账,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持续细致掌握外地来(返)连人员信息,并督促此类人员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做到人人皆知、人人有责、人人防控,确保菜市场、超市、药房等便民商业网点能够正常营业;确保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和人行步道能够正常使用;确保中、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扎实做好全市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
做到规范处置,养老、儿童、残疾人等社会福利机构及托养机构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理, 3.做好重点人群管控工作,要严格遵守外地用工人员复工上岗相关要求, 10.不断加强宣传力度,严格落实房屋出租备案制度。
设置灭鼠设施,各社区在对外地来(返)连人员进行摸排的基础上,引导居民“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5.加强社区内出租屋管理,环卫部门及物业公司要及时清理居民小区和楼道杂物、垃圾, 6.强化居民小区环境卫生整治。
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号、第7号令,督促来自(去过)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防控措施,为更好落实省疫情严查严控30条(第二版), ,人员进出小区仍须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