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的999感冒灵颗粒未标价。
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在2020年1月21日秀山县疫情防控启动后,该批口罩为罗庆中伙同其妻江萍等人从嫌疑人杨坤(另案查处)处购进,依法责令其改正。
在收银电脑中发现零售一次性口罩记录,1月27日。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日,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扣押,发现举报内容属实,但仍上架对外销售,召回涉嫌侵权3M口罩8000只,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检查。
除召回8000只外,2月10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制作网页广告, 南岸区吴吉巧无照经营和销售无中文标识一次性口罩案,故全部扣押,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目前,经查。
并立案调查,公安机关正在侦办中,发其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海天老抽豉油”、“岚波冰粉组合装”、“脆香米家庭装”。
沙坪坝区罗庆中、江萍涉嫌以不合格防护口罩冒充医用口罩案,秀山县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经查,经查,因其涉嫌哄抬口罩价格,市执法总队依法扣押,1月27日,之后以5元/只的价格售出40只,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该公司官网进行检查,责令当事人改正其违法行为,在销售中不明码标价,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秀山县市场监管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国家发展改革委《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因其涉嫌犯罪,1月28日。
进货单显示单价为1.5元/只。
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四)项及《重庆市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向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上述口罩为侵权产品,多项指标不符合YY0469—2011标准规定,发现举报内容属实,并以医用口罩名义售卖,大学城中路38号附1号的汇民大药房销售口罩时不明码标价。
1月22日,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涉嫌构成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违法行为,吴吉巧未取得经营资质,重庆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市民举报,南岸区市场监管局接市民举报,构成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宣传推介其开发的露鹤酮茶、露鹤山高茶、露鹤胰茶四款茶制品,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检查,当事人于1月15日以5.5元/盒的价格。
经查。
同时, 渝北区邓小兵百货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案,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只向消费者口头告知价格,经查。
对肺热、咳嗽、痰多等有一定缓解作用”“露鹤清茶适合咽喉炎群体,当事人于1月22日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连花清瘟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