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实行名单制管理,全面升级现代农林全产业链保险产品服务供给,配合地方政府对重点帮扶县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致贫返贫人口给予更大的政策倾斜,支持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持续推动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善涵盖信贷投放、信贷产品、利率和基础金融服务信息的监测体系。
最大限度减免贷款服务费、手续费、咨询费相关费用等,各银行保险机构每季度向业务所涉重点帮扶县所属的银保监分局报送工作总结及《宁夏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情况表》(宁银保监办便函〔2021〕366号)。
银行机构在重点帮扶县的各项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不良贷款率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
对带动脱贫人口较多的产业增加信贷投放,鼓励在重点帮扶县开展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对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的监测对象,接续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鼓励参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放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切实保证重点帮扶县分支机构稳定经营。
探索建立“政策性+商业性”保险体系。
做好过渡期内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等有效衔接,深入实施“金惠工程”项目,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要坚守支农支小定位,宁夏黄河、灵武、贺兰农村商业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重点帮扶县发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要低于其他地区,支持在重点帮扶县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严格规范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的政策要点,股吧)、邮储银行、人保财险要发挥“头雁作用”,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统筹谋划布局、增强政策合力,推出更多差异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结合不同地区、不同主体差异化融资需求,重点加强对银行网点“先建后撤”、金融服务“有名无实”、重复建设等现象的监管。
提供执行有力的组织保障,鼓励引导保险公司适当降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政策性和商业性农业保险费率,分层次、有序优化金融帮扶政策。
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各保险省级分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97号)总体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一部署。
(六)增强保险综合保障功能,除国家禁止和限制类行业外,宣讲金融政策,用好用活自治区涉农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政策。
(三)总结工作经验,有效防控风险,不断拓宽融资渠道,银行保险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对需要通过发展产业、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提升发展水平的。
接续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在有条件的地区主动探索开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和“农业保险+”等农业保险模式,围绕自治区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 三是鼓励创新,银行机构要在资源配置、内部资金定价等方面加大对重点帮扶县的政策倾斜, ,配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主责任银行制度,股吧)保险,开展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额度测算。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任务还很艰巨,接续推进重点帮扶县乡村振兴,是“十四五”期间防止返贫致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地区,持续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融服务体系和普惠金融服务网络建设,其他银行保险机构在重点帮扶县设立的分支机构数量要适当增加,鼓励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优化调整乡镇网点布局,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着力加大对9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同心县、红寺堡区、盐池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等9个国家级、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基础较为薄弱,加大农业担保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宁夏(银川)分行,有序推进,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大型银行在重点帮扶县的分支机构要将70%以上的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构建责任清晰的领导体制,支持高素质农民发展特色优质产业。
(四)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
各银保监分局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将信贷支持重点由脱贫人口向脱贫人口、一般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重转变,有效防范脱贫人口因灾因意外致贫返贫,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
落实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贴息政策,探索开展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涉农主体信用保证保险贷款。
规范法人治理和内控机制, (五)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各级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要不定期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础金融服务情况开展“回头看”,营造良好氛围,精准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积极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加强经验交流和模式推广, (七)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