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 严禁资本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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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消息,北京市教委、人力社保局等单位共同举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新闻发布会,介绍“双减”措施和新学期工作重点等情况。

北京市教委在发布会上表示,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严格审批准入,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

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会议提出,严格控制学科类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同时,会议强调,强化经营活动监管,落实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決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落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严禁资本化运作,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等。

今年7月30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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