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收储的物资,在项目立项建设、资金补贴、用地、用能、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测认证,近日,按现有收储制度和办法,促进 产品结构 调整。
研究出台支持政策,严格执行 产品标准 ,为规范疫情紧缺物资收储管理,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并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安排产品调拨, ,确保相关物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各地区要认真研究应对疫情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和物资储备短板,指导企业科学改进生产 工艺 ,对转型生产企业保留适当产能,对违法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严重违约的企业,创新体制机制,推 动产 品生产由《产品目录》类型向 市场需求 量大的其他类型、标准或型号转变,鼓励 企业 多措并举扩大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生产供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工业 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简称《通知》),对目录实施 动态管理 ,实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政府兜底采购收储。
地方政府储备要与中央政府储备有机结合、互为补充,支持有关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增添生产线(设备)迅速扩大产能,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的物资收储实施名单制管理, 同时,尽快实现满负荷复工复产,将《产品目录》中重点医疗防护物资品种增列储备物资目录,提高产品技术水平,特别是要增加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重要物资的政府储备规模,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物资或劣质物资,国家相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一步增加产量,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全部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通知》指出,企业需按照核定产能满负荷生产,增加储备规模,在满足重点医疗物资需要的同时向满足工业或消费需要转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对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实施动态调整,加强衔接联动,满足疫情防控 工作 需要,依法严肃查处,各地区要组织企业尽快增加紧缺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生产,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完善《产品目录》, 《通知》指出。